濱州在線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3613|回復: 1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濱州小區(qū)群內(nèi)瘋傳!今晚進行大面積消殺?已有多地回應...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22-3-31 21:55:00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來自山東
今晚,濱州多個小區(qū)群內(nèi)傳播這樣一段消息:

通知:
今晚不要開窗戶,半夜對大面積全面消殺。這個消殺的液體對肺部不好,明天早上也別先開窗戶,消息準確。轉告一下家人!


目前,并未有濱州官方部門發(fā)布相關消殺消息

網(wǎng)傳泰山區(qū)將大面積消殺,系謠言!

3月31日,在微信群有網(wǎng)民轉發(fā)消息稱:“今晚不要開窗戶,半夜對大面積全面消殺。這個消殺的液體對肺部不好,明天早上也別先開窗戶,消息準確。轉告一下家人!”當日晚,經(jīng)相關部門核查為假信息

泰山區(qū)委網(wǎng)信辦提醒:疫情期間,請勿轉載來源不明的疫情信息,自覺抵制網(wǎng)上虛假信息,及時舉報網(wǎng)絡不良信息,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網(wǎng)絡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網(wǎng)、理性發(fā)聲,共同營造良好的網(wǎng)絡輿論環(huán)境。
“今晚濟南進行大面積消殺消毒”?官方回應

今天下午
一則消息在濟南市民的微信群、朋友圈流傳消息內(nèi)容如下:“濟南市今晚將對城市區(qū)進行大面積全部消殺請廣大居民盡量不要開窗戶這次消殺的液體對肺部不好消息準確,相互轉告!”




濟南市衛(wèi)健委緊急公開辟謠此消息不屬實,系謠言請廣大網(wǎng)友從官方權威渠道獲取信息不傳謠、不信謠!
經(jīng)搜索發(fā)現(xiàn)類似的新聞在2020年時就出現(xiàn)過


提個醒:涉嫌違法!疫情防控期間這些行為不能干


01編造虛假疫情信息,在網(wǎng)絡等公眾場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還散布和傳播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五條,將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暫停業(yè)務活動或者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將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0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qū)、超市、菜市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03出入小區(qū)、超市、菜市場、酒店等有關場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絕配合身份登記規(guī)定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04封控、封閉小區(qū)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違反相關防控政策的,擅自外出、聚集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5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違反《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diào)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06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不按照規(guī)定居家健康監(jiān)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07集中隔離結束后,不按照規(guī)定接受健康監(jiān)測和管理,經(jīng)勸阻無效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08疫情防控期間,居民違反規(guī)定外出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經(jīng)勸阻無效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9違反國家相關規(guī)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
轉發(fā)擴散提醒!

13

主題

1535

回帖

3575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積分
3575
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22-3-31 23:55:2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我也看到了,到底是誰發(fā)起的?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6

回帖

18

積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積分
18
板凳
發(fā)表于 2022-4-1 00:36:12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來自: iPhone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匿名
地板
匿名  發(fā)表于 2022-4-1 07:18:51 | 來自山東
該殺無論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匿名
5#
匿名  發(fā)表于 2022-4-1 07:19:25 | 來自山東
知道的話該批評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37

回帖

152

積分

注冊會員

Rank: 2

積分
152
6#
發(fā)表于 2022-4-1 07:19:4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4

回帖

62

積分

注冊會員

Rank: 2

積分
62
7#
發(fā)表于 2022-4-1 07:33:5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就沒有一個落實一下解封倒計時嗎?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主題

211

回帖

765

積分

高級會員

Rank: 4

積分
765
8#
發(fā)表于 2022-4-1 08:33:2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有部分人沒事干了,現(xiàn)在閑的蛋疼的人特別多,小區(qū)群里每天99+就是個例子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

主題

241

回帖

827

積分

高級會員

Rank: 4

積分
827
9#
發(fā)表于 2022-4-1 08:39:36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不信謠不傳謠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3

回帖

20

積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積分
20
10#
發(fā)表于 2022-4-1 08:55:54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造謠亂發(fā)者給予批評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本版積分規(guī)則

QQ|手機版|小黑屋|濱州在線 ( 魯ICP備14018217號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GMT+8, 2024-11-17 11:39 , Processed in 0.13500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